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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拖延交房,碰上限购政策,买方如何维权

卖方拖延交房,刚好撞上限购政策,买房人的权益如何保护?我们来看下面一则案例。

拖延交房

小张通过中介与房主小李,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依约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但是小李一直拖延办理过户,结果不久当地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按照限购政策小张丧失了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小张还能否要求办理过户呢?

蒋律师告诉您,根据《民法典》第580条的规定,合同已不宜继续履行,人民法院因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距离购买时该房屋的价格已经翻翻,小张无疑是亏大了,那这笔损失应当由谁来负担呢?

最终呢,由于过户无法完成,是由于房主小李违约,拖延导致的,因此法院将支持小张主张的违约损害赔偿的合理诉求,由小李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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