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先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不少人会选择仲裁这种方式,本文道华房产律师来给大家分析讲解。
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和起诉的区别
一、仲裁人员由高学历的专业人士担任,按《仲裁法》规定,如果是一名仲裁员仲裁,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该仲裁员,如果是由3名仲裁员仲裁,双方可各选一名,第3名及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仲裁委员会制定,
二、仲裁人员由于不是专职人员,所以受到行政干扰较少,仲裁相对于诉讼所需的时间较短,但仲裁实行的是“一裁仲裁制”,除了法律规定的可申请撤销情形外,对仲裁裁决不能像诉讼那样,由于不符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对上诉判决不符可以请求再审,对仲裁结果只能遵守履行。
二、仲裁费用较高,目前仲裁费用,相当于法院起诉上诉两审的费用,仲裁费用最终由败裁一方承担,而法院的受理费,则是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来确定,法院判决时,通常不会要求诉讼费全部由败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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