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介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吃差价行为,涉嫌违规违法,《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此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住建部、发改委、人设部三部委,发布的《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25条第2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
其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如何避免被套路的情况,中介公司吃差价的行为,严重违背城市信用原则,损害委托人利益,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中介机构作为居间人,应该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坚持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
买房被中介吃差价,应当如何应对?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起诉。
最后,道华房产律师提醒大家,当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时,一方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买方或者卖方的委托合同,但比较稳妥的方式是买卖双方与中介方均到场,核实双方身份以及房屋证件,做到透明交易,避免中介公司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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