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生活中,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种情况,比如说我们买二手房,支付了一笔定金之后呢,卖家却反悔了,临时表示我不卖了,但是卖家态度很好,说了很多好话,并且承诺我们之前给出的定金,他一定会及时足额的返还给我们,那么这个时候你接不接受呢?
二手房卖家反悔不卖,返还定金就完事了吗
可能有一部分朋友,想想好像也没有什么损失就接受了,但是心里又怎么都不太舒服,我们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对的,因为法律规定,此时对方作为违约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里的定金,不同于我们生活中所说的“订金”,还有预付款、诚意金等,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双方履约的担保,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双方,既包括买方也包括卖方。
假设,我们给对方支付的定金是5万,那么如果我违约了,那这5万块钱,对方当然不用返还给我了,那么我的损失就是5万元,那么现在是对方违约了,那么他如果仅仅是把这5万块钱返还给我了,其实对他而言他没有任何损失,甚至还赚了一些利息的钱,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收定金的那一方,如果他单方面违约了,那么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也就是10万元,这其中5万元是之前我付给他的,也就是原本就是我的,那么另外的5万元,则是他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双方才是公平的。
道华房产律师在此提醒大家要留意两点:
第一,定金订金虽然一字之差,但是他们的法律后果差别却很大,我们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好;
第二,如果对方收了定金后违约,那么他全额返还定金是不够的,说再多好话也不行,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返还。
大家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