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不少违约方往往一个想法,说这房屋买卖合同我不履行了,赔你违约金就行了!想法是很简单,但是在司法实践里却不是这样。本文,道华房产律师给大家好好讲下这里面的内容。
房屋买卖赔违约金,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违约方是不允许单方解除合同,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你凭什么去解决你提的那个解约?说我不履行了,那个属于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由守约方来决定是不是解除合同。
觉得合适,人家同意解除可以,觉得不合适不同意你就解除不了,你卖个房子突然说不卖了,20%的违约金我给你,可以吗?
如果买房人坚持要买,这房你还就得卖。
当然了这是房价涨疯时候的段子,你现在你给20%的违约金,我肯定要钱不要房了对吧?
举个例子,有朋友说呢,我给违约金,为什么我还要继续履行合同?
因为你是违约方,违约方就不应该因为违约的行为去获利,这个观点不是我编的,2021最高法民终695号判决,上面就说违约方提解出合同,你得看人守约方是否同意。
最后总结,违约,没有想违约就违约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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