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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如何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虚假宣传,可承诺又没写到合同里面,那么是否会构成违约并承担责任呢?

开发商虚假宣传

最近,有网友留言求助,某开发商在沙盘和广告中宣传该小区,配套了大型商场、大面积绿地以及重点中学,但是真到收房的时候,发现宣传内容根本就不存在,咨询我们怎么办,那么今天道华房产律师团就告诉大家。

根据最高院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只要出卖人以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对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具体说明和允诺的,并且对合同定力和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即便该内容未载入合同内,仍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开发商前期宣传中,已对小区配套明确说明,且购房人就是根据开发商的介绍,高于同类地段价格签订合同,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宣传内容履行合同的,那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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