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房产律师团

深圳房产律师:购房款被打进个人账户,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吗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购房款项被错误地打入了个人账户,而不是开发商的官方账户,这无疑给业主带来了困扰。这种情况下,业主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对此,本文道华房产律师将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进行解答。

购房款被打进个人账户,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吗?

购房款被打进个人账户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吗

有这样一个案例:今年的4月份,深圳的汪女士买了一套公寓,按照销售人员的指示,先后向两个不同的账户转了80多万,后来汪女士发现销售人员所指定的交款账户,全部是个人账户,而且收据上收款单位也不是开发商。遂后汪女士感觉此种销售模式不正规,担心这样操作自己会上当受骗,所以决定不再向对方指定的账户交纳剩余的购房款。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购房款应该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里面,否则不但有违法之嫌,还有可能涉嫌是偷税漏税,对于购房者来说,最好不要将购房款转入个人的账户,否则可能会面临销售人员私自侵吞款项,携款潜逃的风险。

由于汪女士还没有签正式的合同,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购房款。此外,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交易不能顺利进行的,给购房者带来损失的,还应当依法对购房者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购房款项被错误地打入个人账户,在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对收款账户进行确认以及明确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在此过程中,业主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的意见,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延伸阅读:
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能少付吗
开发商违约,业主拿违约金为什么这么难
深圳二手房买卖纠纷,房价上涨卖家拒绝过户,道华律师助买家解约退定金,获赔购房总价17%违约金
龙岗二手房买卖纠纷,交易突遇房价上涨,卖家拒绝过户、欲违约解除合同,道华律师提前介入解决购房纠纷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