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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未迁出,离婚后能分割拆迁利益吗

如今夫妻离婚后的拆迁安置利益纠纷越来越多。那么,女方户口未迁出,离婚后能分割拆迁利益吗?下面道华房产律师用一则案例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拆迁补偿

女方户口未迁出,离婚后能分割拆迁利益吗?

2018年,张女士通过相亲认识了赵先生,两个人一见如故,很快两人就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婚后,由于女方身体原因,一直无法怀孕,于是公婆对张女士也逐渐不满,家庭矛盾日益激化。

到了2021年的时候,张女士选择与赵先生离婚,离婚后,张女士就搬回娘家居住,但户口一直未迁回娘家,2022年赵先生家拆迁,补偿了两套回迁安置房和400多万元的补偿款,根据当时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张女士属于安置人员之一,得知此事的张女士就要求赵先生补偿自己的利益,但赵先生却以离婚为由,表示张女士无权主张分割,那么张女士有权要求分割拆迁利益吗?

律师认为,张女士有权要求分配拆迁利益,她可以主张基于自己的户口所获得的拆迁补偿,以及主张获得回迁安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甚至是房屋的产权。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口在册的人员属于安置人员,而张女士属于被安置人员之一,基于户口对安置人员的补偿,张女士有权享有补偿。

张女士虽然离婚了,但在本案中,拆迁办仍然把张女士列为了安置人口,根据拆迁政策,回迁安置房,虽然房产证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但回迁安置房是对所有安置人口的一种安置行为。

因此,张女士对于回迁安置房享有居住使用权,如果根据拆迁政策是按照人口取得的回迁安置房的平米数,比如说,每个户口享有50平米的回迁安置房指标,张女士还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实务中,当遇到和张女士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寻求专业房产律师帮助。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如今夫妻离婚后的拆迁安置利益纠纷越来越多。那么,女方户口未迁出,离婚后能分割拆迁利益吗?下面道华房产律师用一则案例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女方户口未迁出,离婚后能分割拆迁利益吗?

2018年,张女士通过相亲认识了赵先生,两个人一见如故,很快两人就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婚后,由于女方身体原因,一直无法怀孕,于是公婆对张女士也逐渐不满,家庭矛盾日益激化。

到了2021年的时候,张女士选择与赵先生离婚,离婚后,张女士就搬回娘家居住,但户口一直未迁回娘家,2022年赵先生家拆迁,补偿了两套回迁安置房和400多万元的补偿款,根据当时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张女士属于安置人员之一,得知此事的张女士就要求赵先生补偿自己的利益,但赵先生却以离婚为由,表示张女士无权主张分割,那么张女士有权要求分割拆迁利益吗?

律师认为,张女士有权要求分配拆迁利益,她可以主张基于自己的户口所获得的拆迁补偿,以及主张获得回迁安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甚至是房屋的产权。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口在册的人员属于安置人员,而张女士属于被安置人员之一,基于户口对安置人员的补偿,张女士有权享有补偿。

张女士虽然离婚了,但在本案中,拆迁办仍然把张女士列为了安置人口,根据拆迁政策,回迁安置房,虽然房产证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但回迁安置房是对所有安置人口的一种安置行为。

因此,张女士对于回迁安置房享有居住使用权,如果根据拆迁政策是按照人口取得的回迁安置房的平米数,比如说,每个户口享有50平米的回迁安置房指标,张女士还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实务中,当遇到和张女士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寻求专业房产律师帮助。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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