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房产律师团

继承房产哪种方式比较好

继承遗产,尤其是继承房产,主要有三种方式,公证处的继承权、公证法院的继承诉讼、不动产中心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继承呢?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选择了公证处或者法院继承,那么,房产继承是去公证处办理好?还是去法院办理好呢?下面道华房产律师为大家进行分析。

继承不动产登记

继承不动产登记程序其实很复杂,除了全部继承人到场,全部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还有申请审查公示等等程序,和继承权公证相比,程序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但经过我们多年的实践经验看,继承不动产登记其实比较适合于家庭结构简单,证明材料齐全,继承人之间完全配合的情况。

但实践中,大部分都是通过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诉讼去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应该通过继承权公证?而什么情况下应该通过继承诉讼呢?

公证处的继承权

从公证处与法院的特点来分析,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特点可以用“严进宽出”来形容,而法院则正好相反是“宽进严出”,公证处的程序把握非常严谨,必须要把全部的相关证明材料开齐全,全部继承人到场而且无争议,一旦这些条件满足了,公证处当场就能办理完毕,开具继承权公证书也很快,大概一两个星期就行了。

公证法院的继承诉讼

而公证法院的继承诉讼在立案时相对没有那么严格,只要具备基本证据,不缺项就可以了,比如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在立案时甚至可以暂时先不开,但是等到进入审理程序后,要调查的情况一点也不会疏漏,不会遗漏任何一个继承人以及任何一项遗产,如果有遗嘱双方不认可的,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因此,继承诉讼立案很快,但结案时间往往会很长,半年以上甚至一年多都很正常。

不过法院的继承诉讼优点在于能够彻底解决纠纷,不像公证处那样,只要有一个继承人不认可就办不下去。

从以上情况来看,作为继承人,如果存在一部分证明材料,暂时开不出来或者继承人之间意见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法院继承诉讼来解决;而继承人之间如果意见一致,材料也不难开的话,就应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具体使用哪种方式继承过户,还是要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选择最优方式。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相关标签:

房产继承
延伸阅读:
继承人都不同意卖房子,还有没有办法分割
房产怎么继承
深圳房产继承律师:继承父辈房产,如何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直接卖掉房子吗
更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