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留言咨询这类问题,今天道华房产律师就把房产继承问题给大家讲明白。
先说房屋继承顺序,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
第一,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
第二,无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第三,无遗赠协议或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没有代位继承的,有第二顺序继承继承。
再说一下如何办理
第一步,是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不用去评估了。
第二步,继承公证,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需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合法继承人的名单证明等等,以及部分合法继承人资源放弃继承权,出具放弃财产承诺的证明,若原房屋产权人利用遗赠协议或遗嘱的,需要提交原件。
第三步,是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的房屋产权。
第四步,规定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的法院判决、裁定啊、调解书、必须上交。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还有很多细节不能在这里全部说明,有需要的可以在线上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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