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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没有立遗嘱怎么办

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呢?不少人对这个问题有疑问,下面道华房产律师来给大家解答。

房产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

有遗嘱当然要按照遗嘱来分配,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那他的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

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就是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两个顺位的继承人,所以法定继承是有先后顺序之分的。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参加,当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再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参加继承。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有哪些?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的份额是多少呢?

原则上,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相等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再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生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对那些有抚养能力,又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但他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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