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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买卖后,能办理过户吗?

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快,城市需要更新,基本都会选择拆迁征收旧房子,而拆迁的补偿方式基本上是: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等等。那么拆迁的房屋买卖后,还能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本文,就由道华房产律师来为您详细解答。

房屋拆迁

拆迁房屋买卖后,能办理过户吗?

征收拆迁房屋的,会有一年的冻结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买卖时,在冻结期内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道华房产律师知识科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大家都清楚了吗?如还有其他相关的房产纠纷问题,欢迎留言咨询,道华房产律师随时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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