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客户前来律所咨询,情绪激动,他在2021年高价购买了深圳龙岗回迁指标房,接近3万一平,总价差不多400万。现在开发商不给过渡租金了,拆迁进度更是遥遥无期。重要的是买指标房的钱是通过银行贷款出来的,现在他还失业了,经济压力很大,眼看着手上的指标房砸了,卖也卖不掉,后悔不已,苦不堪言。问能不能解除合同,把钱退给他。
道华律师说法
目前深圳大量旧改项目失效,像这种回迁项目,开发商不付过渡租金的,两三年都没付都是有的。很多旧改拆赔协议是没有约定相关违约解除条款,这是很多人没有关注到的问题,在当时头脑一热就付款“抢购”了。那么这些买家要退房,要关注以下两点:
第一点,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实施主体资格。以前很多开发商无具备实施主体,就跟权益人签约,比如专规还没有出来,就开始签约拆赔协议等。
第二点,看项目是否烂尾,实施主体是否破产。这样的拆赔协议往往是无效的,合同无效,主张买卖交易无效,要求原来卖家退款。当然这过程的难度较大,周期也是比较长的。
当然具体情况要还是具体分析,如果你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
看完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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